9月18日下午,我校召开2014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联席会、审计见面会、审计协调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刘延庆主持,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2014年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的审计联络员,国有资产管理处、人文社科处等审计协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审【2011】8号)、《扬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扬大委【2014】4号)的有关规定,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自2014年9月21日起,对2011年至2013年刘拥军同志担任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吴圣龙同志担任科学技术处处长、胡学龙同志担任信息中心主任、颜军同志担任体育学院院长、缪昌武同志担任体育学院党委书记、肖鹏同志担任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卜以江同志担任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会上,刘延庆副书记要求接受审计的同志要正确认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各协调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要求,严肃认真的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