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我校召开2015年下半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联席会、审计见面会、审计协调会。会议由副校长陈国宏主持,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2015年下半年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国有资产管理处、人文社科处等审计协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审﹝2011﹞8号)、《扬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扬大委﹝2014﹞4号)的有关规定,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委托审计处,自2015年11月1日起,对夏泽清同志2013年至2014年担任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党委书记、杨益众同志2013年至2014年担任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院长、张军同志2012年至2014年担任实验农牧场场长、翁卿同志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扬州大学宾馆服务中心主任、张景伟同志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扬州大学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傅广菁同志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扬州市扬大印刷厂厂长兼扬州大学文印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校党委刘延庆副书记出席此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要求接受审计的同志要正确认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各协调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