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学校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楼301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姚冠新,校长、审计委员会主任焦新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陈亚平主持会议。
姚冠新充分肯定了学校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审计是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他强调,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审计的重要性,主动对接审计工作,善于运用审计成果,切实增强运用审计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审计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审计工作的研究部署,作好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发挥好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审计处要加强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审计委员会要着力构建审计工作新格局,秉承好的经验与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审计监督合力。要科学运用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进一步促进学校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办事程序的规范,构建起更加科学合理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焦新安充分肯定了学校审计工作的优良传统、典型做法与工作成绩。他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学校审计工作,要牢牢把握高质量服务教学科研的总定位,坚持拓展审计监督范围,不仅要做好常规的审计工作,更要主动关注巡视巡察和师生员工反映出来的难点问题、风险控制点等,提升学校攻坚克难、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继续完善“审计+”“1+N”审计模式,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审计,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加强与业务部门联动,推动审计“关口”前移;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协同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要着眼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进一步加强审计问题整改,严格实行对账销号,从“终端”整治倒逼“源头”管理,真正做到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
会议学习了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扬州大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扬州大学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会议听取了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所作的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了2021年学校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参加会议。




